(一) 貿易條件
貿易條件(Terms of Trade)又稱交換比價或貿易比價,即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之間的比率,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換回多少進口商品。它是用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來計算的。計算的公式為:出口價格指數/進口價格指數X100。
以一定時期為基期,先計算出基期的 進出口 價格比率并作為100,再計算出比較期的 進出口 價格比率,然后以之與基期相比,如大于100,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有利;如小于100,則表明貿易條件比基期不利,交換效益劣于基期。
(二)貿易差額
貿易差額(Balance of Trade)是一國在一定時期內(如一年、半年、一季、一月)出口總值與進口總值之間的差額。當出口總值與進口總值相等時,稱為"貿易平衡"。當出口總值大于進口總值時,出現貿易盈余,稱"貿易順差"或"出超"。當進口總值大于出口總值時,出現貿易赤字,稱"貿易逆差"或"入超"。通常,貿易順差以正數表示,貿易逆差以負數表示。
一國的 進出口 貿易收支是其國際收支中經常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影響一個國家國際收支的重要因素。(來源:世貿人才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