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0月薪被克扣剩30 學生暑期打工頻遭惡意拖欠
暑期打工既可以鍛煉實踐能力,又可以賺取部分生活費,體現(xiàn)自身價值。因此,許多學生選擇暑期打工充實自己的生活和腰包。除了家教,他們做得最多的就是商場、飯店的服務員。剛參加完高考的小李做了一家飯店的服務員,讓他沒想到的是,一個月后當他向飯店辭職時,原來說定的月薪800元卻被七扣八扣最后只剩了30多塊錢。由于是短期打工,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,而當初的飯店已是翻臉不認人。
白忙乎一個月只得到30多塊錢,這讓小李很沮喪。而在暑期打工一族中,得到這種教訓的人卻不在少數(shù)。很多用工單位抓住學生社會經(jīng)驗少的弱點,要么是招工時出高價、付薪時給低價;要么是一拖再拖遲遲不發(fā)薪;要么是找借口惡意克扣,更有甚者干脆直接拒付薪酬。由于絕大多數(shù)打工學生擔心維權耗時費力,往往在權益遭到侵害后忍氣吞聲、不了了之。于是,雇傭"成本"低、較真討薪者少、欠薪賠付率低的現(xiàn)狀,也讓不少用人單位把暑期打工族當成廉價甚至免費勞動力,成為招募臨時工的首選。
有法律人士指出,由于學生的特殊身份,暑期打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務關系,不是勞動關系,并不受《勞動法》的保護。而且學生打工還不能像靈活就業(yè)那樣形成很大的規(guī)模,所以很難立法。法律在暑期打工上出現(xiàn)盲區(qū),使拖欠工資者很難受到處罰。再加上勞動力供大于求,許多雇主抓住短期打工者求工心切的普遍心理,故意不與其簽訂合同,結薪時口說無憑,使得雇主們的變卦、抵賴變得理直氣壯、毫無顧忌,惡意拖欠就會頻繁上演。
可見,在暑期打工族頻遭惡意拖欠之時,相關的勞動部門一定要進一步完善制度,不能缺位。至少應出臺相關規(guī)定將暑期打工的最低工資線、工作時間的最高限、受到傷害該怎么處理等予以明確,別讓暑期打工族頻繁遭遇"竹籃打水一場空"的悲劇。同時,也要提醒打工者在確定工作前最好能簽一個簡單協(xié)議,將每天的工作時間、工作內容、工資以及如何支付寫清,以便成為日后投訴甚至訴訟的證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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