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鞋一個月不到就進水 商家同意全額退款
【中國鞋網(wǎng)-消費市場】新買的穿了不到一個月就出現(xiàn)了進水的現(xiàn)象,諸暨消費者應先生氣不打一處來。他拿著找商家理論,但商家卻說鞋子屬于布鞋,本來就容易滲水,是消費者穿著不當造成的,不承擔任何責任。在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會的調解下,消費者最終獲得全額退款。
應先生在諸暨市大唐鎮(zhèn)上班,20多天前他在大唐一家鞋店看中了一款休閑鞋,打折后花了300元買下。之后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,應先生每天上下班都穿著這雙鞋,可讓他意想不到的是,鞋子竟然出現(xiàn)了進水現(xiàn)象。應先生仔細查看了鞋子,發(fā)現(xiàn)鞋子并沒有破,是鞋子頭部的鞋面處有進水現(xiàn)象,他還用餐巾紙作了試驗,驗證了自己的判斷。他馬上拿了鞋子去鞋店理論,雙方就鞋子進水責任各執(zhí)一詞,爭論不休。無奈之下,應先生只得向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會投訴。
接到投訴后,工作人員詳細向應先生和鞋店老板了解情況,認定應先生所反映的情況屬實。但商家負責人表示,自己開的鞋店主要銷售休閑類鞋子,這些鞋子屬布鞋類較多,作為消費者理應對這類鞋子的穿著有所知曉,遇雨雪天氣是不適宜穿的,雖然店員當時未跟消費者告知細節(jié),但這鞋子標牌上也有說明,容易造成進水現(xiàn)象,所以這責任應由消費者自負。而應先生認為,當初購買鞋子時,營業(yè)員沒有細說該類鞋子穿著的注意事項,加上在其出具的發(fā)票上也未注明該鞋子屬于布鞋類字樣,這次鞋子進水責任理應由店家承擔。
工作人員對情況作了了解和分析,為雙方指出了責任:消費者來鞋店購鞋,作為店家有義務做好鞋子的質量和功能上的詳細解釋,使消費者了解鞋子穿著時的注意事項等。而作為消費者應主動全面對所購鞋的質量和標牌說明進行查看,待看準之后再進行購買,確保讓自己買到稱心如意的鞋子,同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(jīng)濟損失。最后,經(jīng)工作人員耐心調解,店老板同意為應先生的鞋子作全額退款處理。(中國鞋網(wǎng)-最權威最專業(yè)的鞋業(yè)資訊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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