彪馬溫州遭遇李鬼 10多家超市成被告
29日上午,溫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“跳豹”(彪馬)商標侵權(quán)糾紛案件,并當庭判決銷售侵權(quán)產(chǎn)品的瑞安市銀城超市有限公司賠償魯?shù)婪颉み_斯勒體育用品波馬股份公司(德國)(以下簡稱德國波馬公司)經(jīng)濟損失55000元。
今年7月,德國波馬公司發(fā)現(xiàn)“彪馬”系列商標在溫州遭遇多個“李鬼”,永嘉縣人人樂超市有限公司、瑞安市銀城超市有限公司等10多家超市都在銷售帶有“跳豹”圖形商標及與其近似的鞋服、背包商品,便將這些超市告上了法庭,累計索賠金額160萬元。
在今天上午的庭審中,瑞安市銀城超市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辯稱,“彪馬”系列商標中“PUMA”字母在消費者中有較大知名度,“跳豹”商標只有和字母相結(jié)合才具有較強的商標識別功能。超市銷售的“霸克Bake”運動鞋上雖有“跳豹”圖案,但該圖案位于被控產(chǎn)品鞋的側(cè)面后部,在整體視覺上,不顯著也不突出,僅是無特別感官印象的外觀裝潢,沒有凸顯“跳豹”商標,不具有商標識別功能,不易使人產(chǎn)生深刻的感官印象,更不會使消費者產(chǎn)生混淆或誤解,因此沒有侵犯原告享有的“跳豹”商標專用權(quán)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銀城超市銷售的“霸克Bake”運動鞋與德國波馬公司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屬同類商品,且運動鞋使用的圖案標識與“跳豹”注冊商標基本相同,只是被控產(chǎn)品的動物圖形的下肢未整體顯現(xiàn)。盡管這款運動鞋上的“跳豹”圖案是作為產(chǎn)品的裝潢使用,但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條第(一)項的規(guī)定,仍然構(gòu)成侵權(quán)。
經(jīng)辦法官說,在德國波馬公司起訴后,已有9個超市與其私下和解,3個案件當庭宣判,另有2個案件將于近日開庭。
潮童活力健康舒適與活力氣魄不謀而合時尚的配色,充滿探索樂趣一年一度令人期(開)待(心)的國慶節(jié)來啦假期除了要做旅游路線的準備...
[詳細]- 奧康舒適無定式,陳偉霆推薦的雙11好物清單來了
- 城市守護計劃:奧康,用溫暖點亮城市之光
- 奧康步步為盈,陳偉霆化身都市行者
- 奧康國際:堅守匠心追求“匠新” 3.0系列拿捏多種穿著場景
- CELINE 推出 Huntington 運動鞋
- 被N多明星種草的意爾康板鞋,看看你和誰撞款了?